长安新城

标题: 有没有必要谈业主自律公约? [打印本页]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18 17:30
标题: 有没有必要谈业主自律公约?
在一个小区里,物业和业主往往是处于对立面的,物业拿着业主的物业费为业主服务,本来是简单的事情,没有矛盾,可是物业和业主都不能很好的摆正自己的位置,业主之间的不可调和和社会观价值观道德修养的差异都使得这种关系变得异常复杂。
要说物业是拿着管理费,是为业主服务和管理(也许很多业主不爱听“管理”这个词,认为花钱不是雇你管我,呵呵,不过这种服务如果没有了管理的层次就变得没有章法和盲目)的。而业主呢,在接受行为规范的同时,还有着物业的“上帝”这个角色。这似乎使得关系的处理在理解上的稍微偏差就出现了对立。物业轻服务重管理,业主不注重个人操守强调上帝感受。
我们一直呼吁业委会的成立,我们希望业委会的成立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我看现在提业委会有点操之过急。一旦处理不好,业委会将成为广大业主心中的二物业,矛盾又一次加剧和分化。为什么呢?很简单,大家对很多事情的看法还无法达到基本的统一,很多问题,在人民内部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这个时候去一致对外,似乎后劲不足,似乎还没有人有十足的信心。所谓志愿者,我想这个来的简单,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可是问题是目标,方向,领袖。我们是否能统一这些问题?至少从现在看,比较难。
住在新城,真的很希望新城的软设施保值甚至升值,很不希望看到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业主和业主的矛盾,糟糕的生活环境,相互之间的指责和谩骂,我想来想去,跟大家讨论一下,现在是否有必要先讨论个业主自律公约呢?我们把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讨论个方法和方案,形成公约,大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宣传和推广,先在人民内部形成合力。。。
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指正!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7-6-18 22:32
矛盾和困难主要来自于业主内部……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19 11:29
我先提一条:垃圾及时扔到楼下,不置放在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夏天也不建议放置在自家门口。

理由: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不注意卫生可能的危害:臭味,脏乱,蚊虫,苍蝇,传染病。。。

其实这个问题提了多次了,可是坏现象总是不断的有抬头。也许出租,也许换了住户,也许人的惰性在不知不觉中爆发,不过,经常提起,也许有点用。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19 11:36
我提第二条:车再没地方停,也不停在绿地上花园中。。。。。

理由:绿地来之不易,我们爱惜还来不及,不好毁坏。
不注意这个问题可能的危害:绿地消失,邻居鄙视,不排除激进之人对车破坏。

其实这也许对于某些人很难,可是,你想想,假如没有绿地,你的车就没地方停了吗?办法总还是有的。还小区一片绿地,还孩子们一片嬉戏的安全地带。
作者: 邻里人    时间: 2007-6-20 13:38
我提第三条:小区内车辆还是应该限速。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20 16:09
原帖由 邻里人 于 2007-6-20 13:38 发表
我提第三条:小区内车辆还是应该限速。

能否具体点,您觉得应该是限制在什么样的速度以内呢
作者: 尊重知识    时间: 2007-6-21 12:04
标题: 回复 #6 方晴 的帖子
我认为30公里/小时就可以
作者: 尊重知识    时间: 2007-6-21 12:05
业主本身是要有自律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7-6-21 22:11
不能挂上三挡吧,我认为。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25 13:10
我来提第四条:不把房子随意出租。如办公类使用,当然有些科技类公司不影响邻居的稍微好点,不过楼道人多杂乱也不怎么好。再比如一个房子,租给的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住,当宿舍的,我个人认为尤其不合适。
作者: 蹬三轮的    时间: 2007-6-25 14:44
标题: 此帖为纯讨论,尊重“尊重知识”。
原帖由 尊重知识 于 2007-6-21 12:04 发表
我认为30公里/小时就可以

1、
      没算错的话,30 km/h等于8.33333 m/s
      根据记忆,小区内很多转弯路口,由于其他泊车阻挡了视线,转弯车主的侧向观察距离只有16米左右,甚至更少。
      那么如果主路上一辆时速30k/h的车刚好到达转弯车辆的视距边缘,而转弯车辆在2秒内无法完成转弯动作,或者转弯后速度过低,就有可能造成刮蹭、追尾。如果后方司机手潮,为避免追尾猛打轮,对面来车或者路边行人则命之悬已。
2、
      有些同等机会的路口,两个都很谦让的司机,让来让去阻碍交通。两个都很不谦让的司机,挂上蹭上也会阻碍交通。那么类似于待转线的路标就很必要。
3、
给大家看一个车祸视频,意在说明很多突发情况不是我们能预料到的。交通安全意识永远没有够用之说。http://v.blog.sina.com.cn/b/656692-1271858105.html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25 15:31
原帖由 蹬三轮的 于 2007-6-25 14:44 发表

1、
      没算错的话,30 km/h等于8.33333 m/s
      根据记忆,小区内很多转弯路口,由于其他泊车阻挡了视线,转弯车主的侧向观察距离只有16米左右,甚至更少。
      那么如果主路上一辆时速30k/h的车 ...

我还以为你提倡大家都蹬三轮呢。。。。 开个玩笑
作者: 蹬三轮的    时间: 2007-6-25 15:49
标题: 完了,三轮车托儿的身份被揭穿了。
原帖由 方晴 于 2007-6-25 15:31 发表

我还以为你提倡大家都蹬三轮呢。。。。 开个玩笑


那就当一回“三轮儿”单词的托儿吧。  


" Pedicab" means a device upon which any person may ride, propelled by human power through a belt, chain or gears, having two or more wheels.
一种人可供人骑或乘的,利用传动带、锁链或者齿轮的机械结构,由人力驱动的,两轮以上的设备。

"Tricycle" means a three-wheeled human-powered vehicle designed for use as a toy by a single child under the age of six years, the seat of which is no more than two feet from ground level.
有三个轮子的,由人力驱动的车型,被设计为6岁以下单个儿童骑乘的玩具,座椅的离地高度在两英尺以下。

[ 本帖最后由 蹬三轮的 于 2007-6-25 15:50 编辑 ]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26 08:44
楼上的强悍。。。。
作者: 远山    时间: 2007-6-27 13:06
原帖由 方晴 于 2007-6-18 17:30 发表
在一个小区里,物业和业主往往是处于对立面的,物业拿着业主的物业费为业主服务,本来是简单的事情,没有矛盾,可是物业和业主都不能很好的摆正自己的位置,业主之间的不可调和和社会观价值观道德修养的差异都使 ...


非常支持楼主的提议,作为业主还是希望能住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和谐的社区。
物业服务是一个方面,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业主自己的自爱和自律。不要忘了,小区是我们自己的小区,不是物业的。第一步,我们首先做到自律,只有大家能够齐心协力,才有成立业委会的基础。第二步才是要求物业的服务。也许第一步做好了,第二步都不用做了。要知道:人心齐,泰山移。
响应楼主号召,我提几条:
1、在小区内按序行车,不要从入口出,也不要从出口入。
2、在小区内停车,以不要影响大家的生活为原则。
3、不要随地丢垃圾,不要随地吐痰。
4、爱护小区环境,不要践踏草坪。
5、不要把房屋出租给公司或一些不三不四的人。
作者: 尊重知识    时间: 2007-6-27 13:51
标题: 回复 #11 蹬三轮的 的帖子
那你说限制到多少才合适呢?20?
作者: 懒得起    时间: 2007-6-27 14:28
15--20公里呗,各个大院都是这么限制的,习惯了。
严格的要求15以内,松的要求20以内。

[ 本帖最后由 懒得起 于 2007-6-27 14:31 编辑 ]
作者: 懒得起    时间: 2007-6-27 14:30
而且不许鸣笛!!
作者: 尊重知识    时间: 2007-6-27 14:35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27 16:52
行,那咱们第三条具体化一下,
第三条:小区内车辆限速20公里以内。不在小区鸣笛。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6-27 16:56
远山的提议,有的已经提过了,咱们就不重复了,我摘出来一些没提过的形成远山提议的第五条至第八条
第五条:在小区内按序行车,不要从入口出,也不要从出口入。
第六条:在小区内停车,以不要影响大家的生活为原则。
第七条:不要随地丢垃圾,不要随地吐痰。本条可以和第一条整合一下。
第八条:爱护小区环境,不要践踏草坪。
作者: PEACH    时间: 2007-6-29 23:58
建议 晚上12点以后不在家里或离楼近的地方大声喧哗或K歌(新城房子不隔音)
作者: PEACH    时间: 2007-6-30 00:01
晚12点以后-早5点进出车辆不得鸣笛,不得将车内音乐音量放大到最大(前两天夏园15楼有个疯子晚两点这么干的,严重鄙视!!)
作者: PEACH    时间: 2007-6-30 00:02
说错了,是开车从15楼旁边经过的疯子,我不知道是哪个楼的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7-5 14:49
ok,第五条:晚上12点以后不在家里或离楼近的地方大声喧哗或K歌,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举动。
另外,跟楼上同学商量,咱们这里讨论公约,尽量用商量的口气,和谐的氛围,3ku
作者: 老黑11    时间: 2007-7-6 05:49
标题: 回复 #11 蹬三轮的 的帖子
限速30应是最高时速,在弯路和错车时,自然应减速。大家都会这样做的。如果做不到,那限速也对他不起什么作用了。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7-6 09:20
原帖由 方晴 于 2007-7-5 14:49 发表
ok,第五条:晚上12点以后不在家里或离楼近的地方大声喧哗或K歌,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举动。
另外,跟楼上同学商量,咱们这里讨论公约,尽量用商量的口气,和谐的氛围,3ku

失误,是第九条
作者: 台海两岸    时间: 2007-7-10 11:09
溜狗应该拴绳,并且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7-10 13:28
原帖由 台海两岸 于 2007-7-10 11:09 发表
溜狗应该拴绳,并且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狂晕,我看楼上这段的时候正喝着珍珠奶茶,正香着呢,现在异常反胃的说。。。。。楼上赔我。。。。
第十条  溜狗应该拴绳,并且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作者: 台海两岸    时间: 2007-7-10 15:45
[quote]原帖由 方晴 于 2007-7-10 13:28 发表

狂晕,我看楼上这段的时候正喝着珍珠奶茶,正香着呢,现在异常反胃的说。。。。。楼上赔我。。。。

看来斑竹的运气来了。。。
那我就多动脑筋,多出主意,权当是赔个不是啊。。。
          一。不侵占公共设施(如楼道、设备间)存放私人物品(如废旧家具、日常用品等)。
          二。自行车、三轮车码放整理,不占楼道、广场等活动区域。
作者: 佛渡渎    时间: 2007-7-12 01:13
首先支持自律
作者: 蹬三轮的    时间: 2007-8-27 22:27
原帖由 尊重知识 于 2007-6-27 13:51 发表
那你说限制到多少才合适呢?20?


在每个园到小区内主路的转弯路口,以16米的测向可视距离算。即使辅路车主慢速开出来,也需要给主路车主3秒反映距离。16除以3秒=5.333m/s=19km/h.

看来各单位机关的限速规定在15~20km/h都是经过计算的,并且打了保险量。
作者: 无忧的鱼    时间: 2007-9-21 13:39
建议楼主汇总整理一下,我们可以打印出来,在每个单元门口贴一份,大家共同遵守。
美好家园得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9-21 14:02
根据台海的建议,我们形成】
第十一条 不侵占公共设施(如楼道、设备间)存放私人物品(如废旧家具、日常用品等)。
第十二条 自行车、三轮车码放整理,不占楼道、广场等活动区域。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7-9-21 14:04
原帖由 无忧的鱼 于 2007-9-21 13:39 发表
建议楼主汇总整理一下,我们可以打印出来,在每个单元门口贴一份,大家共同遵守。
美好家园得大家一起努力!

恩,好,不过是否现在参与的人有点少?内容也有需要继续补充的必要?
作者: 物权1    时间: 2007-10-19 17:48
标题: 把房子出租给办公用是不合法的!
把房子出租给办公用是不合法的!这个小区是住宅,除了底商外,应该不可以出租给办公用的,可以去投诉!但是多人居住就没人管了,不过出租房子的业主应该考虑下邻居的感触,就是不考虑邻居,自己的房子,叫那么多人住,也不好吧?
作者: 淡水河边    时间: 2007-10-28 23:23
管好自己家养的牲畜!再不管,我就下药了
作者: 香槟    时间: 2007-10-30 13:59
有装修作业或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必要行为时,事先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或谅解。




欢迎光临 长安新城 (http://caxcnet.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