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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元旦礼物——二奶!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毛驴    时间: 2003-12-30 09:39
标题: 元旦礼物——二奶!
嘿嘿,快到元旦了,没什么送的,给大家送个二奶吧!


  我之二奶观
  现在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宽容、理性的社会,对于二奶,大家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同时,更多的是从道德、社会学、法学、经济等角度对其应享有的合法权利进行分析,呼吁国人给二奶更多的理解,更多的温暖,当然,大喊“二奶你大胆的往前走”,公然支持就不对了,呵呵。

  二奶的是非功过究竟如何定论,我觉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他们被“大爷”无情的抛弃之后,对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可能造成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这是党中央和大家最关注的,二奶们“在任”的时候,笃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的信条,可一旦“下野”,自然成为弱势群体,需要从法律角度探讨保护其权利的应对措施,向大爷讨回公道!

  关于二奶,我提出自己的几点考虑,供大家讨论:

  一、二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一个特定的民事主体,当然也就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二奶的称呼最大属于“习惯法”的范畴,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算民间文学,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来看,无论是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出现过“二奶”这个字眼。既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从法律角度探讨其所谓权利是否多此一举?

  二、从二奶现象的成因来看,原因非常复杂,有逢场作戏的,有确实出于追求真正爱情的,也有以此作为生活来源的,更有寻求刺激的。从当代中国的二奶现象来看,不是简单的“第三者”插足,属于很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于这么复杂的社会现象,任何概念化、情绪化、简单化的看法都是非常粗暴和不严肃的;

  三、从二奶的生存现状来看,有的是正牌军,有的是游击队,有的属于地下工作者,当然,招摇过市,公然在一起的“小妖精”之类的也大有人在。

  三、从二奶的结局来看,有的“试用合格,被正式录取”,终成正果,这是二奶的最高境界;有的已经开始“参政议政;有的放弃政治手段,通过武力 发动“政变”,灭了大奶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极乐世界;有的在“债转股”之后发现从一个错误走入了另一个错误。

  四、从二奶的权利来看,一是二奶没有被抚养权,在生活没有着落的情况下无权要求大爷提供生活来源和帮助,当然,这样 的大爷实在最可恶;二是二奶没有继承权,在大爷死亡之后对其遗产不享有任何请求权和处分权;三是二奶和大爷如果有“爱情的结晶”,二奶对“结晶”有监护权,享有一个父母的任何权利,我们坚决不容许《大宅门》里杨九红的悲剧在“三个代表”的阳光普照下重演,大爷对“结晶”有抚养的义务;四、二奶享有“受遗赠权”,大爷把自己的遗产合法的增予自己的“红颜”是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任何人包括大奶都无权要求撤消该遗赠行为;因此,我们坚决反对某法院以“违反社会公德”为理由,宣布某人把自己的遗产增予自己的“好朋友”二奶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这违背了基本的自治原则;五、二奶享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揭露某某曾为二奶的行为都是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任何人直呼某人为二奶的行为都是侵犯其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五、从“婚姻的经济分析”展望新世纪二奶的发展趋势。

  二奶现象,如果真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的话,我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既酷毙,又帅呆,什么都有,就是没花花肠子的好男人实在太少,而没结婚的精品、极品男人更少,从供求关系来看,在“男人”的消费市场上,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在好男人奇货可居的情况下,有些女同志退二求其次,不当鸡头,宁做凤尾!二是当代中国婚姻关系比较稳定,婚姻属于绝对的“耐用品”,而不是低值易耗品,婚姻“刚性”决定了在男女双方都发现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之后”一般也是维持婚姻现状, “退出机制”不畅通,“关、停、并、转”存在观念、制度障碍,使“兼并、重组”非常困难,“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按照科斯第一定理,这种情况下应该重新界定“产权”,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使婚姻达到“帕累托最优”,即在让大奶摆脱无爱婚姻,追求幸福生活,增加自己的“效用”的同时,让二奶“持证上岗。

  本人认为,随着新世纪人们婚姻观念的转变, 如果大家都认为“经营亏损”的婚姻、无爱的婚姻必须进入“破产程序”的时候,二奶现象应该会逐步成为一个“过度性”的措施,二奶也将成为“人类社会”的遗产,人们的婚姻质量会逐步得到提高,因二奶而导致的种种悲剧自然不会重演。
作者: yrj    时间: 2003-12-30 09:56
小毛驴的二奶经济学研究的不错,有一定深度及力度,有新意。
作者: 导游迷    时间: 2003-12-30 10:33
建议去看看《手机》。
作者: 萝卜猪    时间: 2003-12-30 13:03
小毛驴的这篇二奶新论,应该让婚姻的权威机构人士看看,让他们从婚姻法角度重新给二奶下定论。: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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