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有车族应该组织起来,坚决抵制物业公司收取地面停车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卡布奇诺    时间: 2007-4-13 13:24
标题: 有车族应该组织起来,坚决抵制物业公司收取地面停车费
新的物权法已经有规定了,地面面基是属于业主所有,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停车费.现在新城不管是谁,只要进门一律收费,这种和明抢没什么区别了.有车族们,不要再让物业欺负我们了,用我们的地方赚我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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