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成立业委会的设想一:谁来当业委会的委员?
[打印本页]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7-2-18 22:33
标题:
成立业委会的设想一:谁来当业委会的委员?
谁来当我们业委会的委员?恐怕不能简单的只是选能人,选精英。粗看我们业主的房产在一个小区,利益一致,仔细分析,因为每个业主的房产处在不同的楼和楼门,又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
首先,一个楼门的业主就是一个利益群体。如果修电梯,用的是这个楼门业主自己的公共维修基金,不能用别人的钱。如果业委会有了电梯间广告收入,分配的时候楼门和楼门恐怕就不一样,因为层数不同,广告的接受人数不同,广告商愿意付的钱也不同。其次,一个楼的业主又构成一个大一点的利益群体。这个楼的共有部分,例如地下室,外墙面,楼顶等等,如果有出租收益的话,他们一定有权比别的楼多得。
因为小区里确实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以,业委会的委员应当由每个利益群体推选的代表组成。具体地说,每个楼门推举一位业主担任委员(或者叫业主代表),每个楼由委员中推举一位担任常委(或者叫委员)。这样,每个楼门,每个楼业主的权益就有了制度上的保证,由他们掌握业委会的决策权、话语权,容易协调各方利益,避免冲突,争取都赢。
还不仅仅是为了平衡利益。
长安新城约有近5千户业主,这麽多人开会、议事、表决,是民力的巨大付出,当然也是极难组织的。如果每个楼门都有委员,业主们可以委托他代为行使权力,这样,一百个人开会相当几千个人开会,议事成本大大降低,更多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由业主投票决定,不必由若干个委员越俎代庖。
每个楼门产生一个委员(塔楼不好分楼门,为了联系业主方便,宜有3~5个委员),则业委会就有一百二、三十位委员了。每楼产生一个常委,全小区就有27个常委。这样的人数适合由常委会负责一般的事,委员会负责重要事项,重大事项则交业主大会决定,不能亲临大会的业主可以委托本楼门的委员代为行使权力。
作为业主,为了顺畅表达自己的意志,还是选一个常在电梯间里碰到的邻居好些。他和你有共同的语言,他把你的话带进业委会,你也容易从他那儿了解业委会在做什麽。这比选若干个不认识、不好找、难照面的能人、精英强。
从你我热心的邻居,而不是从精英中选委员,业委会怎麽灵活、高效地工作呢?下一个设想是:业委会怎麽开展工作?
欢迎光临 长安新城 (http://caxcnet.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