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车主:我招谁惹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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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平
时间:
2007-1-30 16:59
标题:
车主:我招谁惹谁了
车主:我招谁惹谁了
早晨进入车内,打火着车,这就开始烧着发展中国家向美国看齐的油价的汽油,每年向石化行业贡献3000多亿的利润,就这人家也不说你好,他还抱怨:油价还是低了。
走上公路,到处埋伏着警察和无数的摄像头准备利用你的疏忽进行罚款,不管他们的位置是否科学,只以是否能够罚到款为原则。每年10多亿的罚款你问去向,一句话:花了。
上路的车辆多了,环保局不乐意了,说你污染了首都的蓝天,他们也不分析污染源具体科学的构成,随便说一个吓人的数字还不忘补一句话:严打狠治!
走在路上,随便一个人走路一不留神追了你的尾,你就只能下车赔钱,因为法律上竟然有“弱者”之分。随便一个贫困地区的人只要来北京往你车上一靠,你就算扶贫了。一句话:谁让你开车了。
上个保险吧,1050没商量,你如果说高,一句话:有人骗保所以高。地税局做不住了:我们的车船使用税也该长了。
开车去办事,到哪里都要钱,不管真的还是假的,碰上真的你还算幸运,如果碰上假的,停车费掏了还不算,还有200等着你,为什么罚你,一句话:那个不好查明。
好不容易下班回家,在你家门口还有人等着你。虽然是你的地盘,但人家就是要收费,这年头不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吗。为什么抢你,一句话:我提供服务了。
一生气,明天不开车了,我座公交车。但你汽车的养路费110大元每月一个子儿都不能少,即使你的车没有上路。你还别觉得冤,人家说了:就这我们还每年亏几十个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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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平 于 2007-1-31 07:55 编辑
]
作者:
领悟
时间:
2007-1-30 17:01
还是不开车的好!
作者:
月光
时间:
2007-1-30 17:11
有点儿意思。
作者:
晓雨
时间:
2007-1-30 17:12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7-1-30 17:25
呵呵,虽然有点FQ的意味,但也很有点意思
作者:
飞檐
时间:
2007-1-30 17:29
霸王条款比比皆是
作者:
赛博尔泰格
时间:
2007-1-30 17:34
标题:
回复 #6 飞檐 的帖子
开车的变成了孙子,不能得罪人,只能处处小心。
作者:
雷欧
时间:
2007-1-30 17:36
地税局做不住了:我们的车船使用税也该长了。
最可气的是,涨就涨吧,明明是涨到300/年,还说是考虑不给大家增加经济压力,选最低的一档。
买上了车,你就离成佛不远了,因为你变成了唐僧,谁都想吃你一口。
作者:
三林
时间:
2007-1-30 20:30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7-1-30 21:45
这就是那么多人去了国外就不想回来的原因之一。
作者:
新平
时间:
2007-1-31 07:58
如果你想哭,你还不能哭,因为我们这个年代没有窦娥。
作者:
乘风18
时间:
2007-1-31 08:10
看开点吧
作者:
青山绿水
时间:
2007-1-31 08:31
把车卖了!!
作者:
德国黑背
时间:
2007-1-31 09:24
经典,顶
作者:
露娜
时间:
2007-1-31 10:40
楼主总结得不错。这也是我不想买车的原因
作者:
danny
时间:
2007-1-31 11:09
出国吧!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31 11:20
不买车也烦着呢,公交车在高峰时能把人——等死,地铁在高峰时能把人——挤死,骑自行车办事——远死,北京——大死,走路把人——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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