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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报告物业费官司二审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laochen    时间: 2006-12-20 18:05
标题: 报告物业费官司二审结果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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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 本帖最后由 laochen 于 2006-12-24 23:37 编辑 ]
作者: neighbor    时间: 2006-12-20 18:08
没关系,我们继续努力,感谢laochen!
作者: laochen    时间: 2006-12-20 18:18
原帖由 neighbor 于 2006-12-20 18:08 发表
没关系,我们继续努力,感谢laochen!

谢谢 ,都是业主自己的事,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我认为收获还是很大的,物业以后不能多收我们2分钱的绿化费了。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6-12-20 18:24
繼續努力!!!
作者: gocat    时间: 2006-12-20 18:25
能有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也明白了很多,谢谢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6-12-20 18:48
还是有很大帮助的,这是成功的开始。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6-12-20 20:28
不管结果如何,在法制社会,这也是解决的最好途径了。结果不公正说明一方面我们的证据可能不够有力(的确很难,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不平等),也说明法院在执行立法精神上存在问题。
我们还要努力,我们的社会也还要努力。
应该看到这样的官司不只是为了个人权益,同时也是推进市民社会,塑造法治环境的壮举。
向楼主致敬!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6-12-20 21:28
也就是说,咱们2005年的物业费诉讼可以利用本案的证据。希望能够保留相关证据,到时共享。
作者: 荷青青    时间: 2006-12-20 21:39
感谢laochen,感谢上诉的业主!
即使减两分钱也是得来不易的胜利!
大家一起继续努力吧!
作者: 二月天    时间: 2006-12-20 21:49
标题: 感谢老陈
虽然2分钱,但意义很大,给其他业主带来胜利信心;要保留好证据,为下一批业主补充证据.
作者: 爱吃水果    时间: 2006-12-20 21:55

作者: 三林    时间: 2006-12-20 22:00
继续努力!
作者: 花生    时间: 2006-12-20 22:03
2分钱也是胜利

支持LZ

[ 本帖最后由 花生 于 2006-12-20 22:04 编辑 ]
作者: 二月天    时间: 2006-12-20 22:53
标题: 回复 #1 laochen 的帖子
法院不支持老陈的2005年收集的物业管理不合格的证据,是否我们用老陈的一些2005年的收集证据来打2005年的案子(不谈2004年服务).
作者: 绿巨人    时间: 2006-12-21 08:12
张女士的努力让大家获益,非常感谢!看来我们要论持久战了,支持!
作者: qingniao    时间: 2006-12-21 08:32
楼主辛苦了,学了不少,谢谢,
作者: 光头驴    时间: 2006-12-21 08:40
向LAOCHEN致敬!
作者: 台海两岸    时间: 2006-12-21 08:49
致敬!
作者: 麻辣鸡丝    时间: 2006-12-21 08:50
楼主辛苦了!

[ 本帖最后由 麻辣鸡丝 于 2006-12-21 08:51 编辑 ]
作者: 方枪枪    时间: 2006-12-21 09:04
支持,为以后的业主摸索出了一套经验,增强了信心
作者: 莎莎猫    时间: 2006-12-21 09:08

作者: 塞翁失马    时间: 2006-12-21 09:14
支持!
作者: 春晖_jasmine    时间: 2006-12-21 09:22

作者: ciomzl    时间: 2006-12-21 09:27
蚊子再小也是块肉!节约了2分钱,我们的物业费是不是也要下调了。
支持lz

[ 本帖最后由 ciomzl 于 2006-12-21 09:40 编辑 ]
作者: 鱼儿    时间: 2006-12-21 09:29
谢谢楼主做出的努力,谢谢!
作者: 夏天的风    时间: 2006-12-21 09:33
致敬!
作者: laochen    时间: 2006-12-21 09:50
原帖由 ciomzl 于 2006-12-21 09:27 发表
蚊子再小也是块肉!节约了2分钱,我们的物业费是不是也要下调了。
支持lz

不是节约了2分钱,而是WY以后不能平白无故地多收我们2分钱了,
作者: tiger    时间: 2006-12-21 12:33
业主的权利还是没有得到维护,不过有了希望。看来我们还得努力
作者: danny    时间: 2006-12-21 14:28
感谢老陈
作者: 八亩堰    时间: 2006-12-21 15:34
伟大的理想只有经过斗争才能胜利地实现
作者: 冬哥    时间: 2006-12-21 19:27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这结果,比较乐观.今后可能会有更好的结果.
作者: 冬翼    时间: 2006-12-21 19:45
标题: 回复 #14 二月天 的帖子
法院避重就轻,不知以后物业再诉业主时FY会如何圆场。

“排骨鱼”说法制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结果,真让人难以信服。

不过这样的结果早在预料之中-除了物业费打折的和美丽园的判例外,北京还有业主打赢物业费的官司吗?何况丰台法院也没这个能力。
作者: 小糊涂神仙    时间: 2006-12-21 20:59
楼主辛苦,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作者: 爱热闹    时间: 2006-12-22 14:49
正因为有向你这样的斗士,物业才不敢漠视业主。
向楼主致敬!向你学习。
作者: 宝矿力    时间: 2006-12-22 15:25
感谢楼主的工作,我们大家继续努力。
作者: 飞翔的蛇    时间: 2006-12-22 18:23
努力,加油好贴等顶
作者: 新城野猪    时间: 2006-12-22 21:03
任重道远啊,大成在市里的关系很硬的。。。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6-12-22 23:36
原帖由 八亩堰 于 2006-12-21 15:34 发表
伟大的理想只有经过斗争才能胜利地实现


庄主真有诗意的激情
作者: 踏雪寻梅    时间: 2006-12-23 14:05
辛苦了!继续斗争!!
作者: 厚德载物    时间: 2006-12-24 10:49
意义重大!感谢laochen们!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6-12-24 15:00
向张女士、老陈等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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