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关于审核表、土地出让金问题解答 [打印本页]

作者: kelly_yueyue    时间: 2006-5-19 22:16
标题: 关于审核表、土地出让金问题解答
1、土地出让金(交市国土局)

我国土地分为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制土地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地租(仅向使用国有土地收取)。租期:商品住宅70年  商业或配套40年  地下车库等50年
(国外是土地私有化,不存在租期问题)

经济租用房、学校等福利项目虽然用的是国有土地,但免土地出让金。

2、综合地价款(交区国土局)

经济适用房购买者一般享受的国家补贴面积(是指不需交土地出让金的部分)为70平米,副处80平米 正处90平米等等(典型官僚作风)
由于经济适用房定价不同,北京定了经济适用房基准价为4000元/平米 为标准。

例:在长安新城3950元每平,购买100平米的二居  本人补贴面积标准为70平米,应补交综合地价款为

  ( 3950*100-70*4000)*10%=11500元

3、审核表(建委开发办受理)

就是核准你的补贴面积标准70、80、90或是120平米

有效期为1年,过期后可到受理处加盖延期的章,但仅指你还没有买到房时才需要补盖此章。不管是否过期只要交给开发商就可以了,因为签约

后一年半左右开发商才办理产权,到时全部过期了,但办理产权证也不受任何影响。

具体审核表分类:国企,拆迁户、文化、教育、卫生、私企、标私等等,其中只有标私户可以不交综合地价款。
作者: 边缘人    时间: 2006-5-22 11:16
楼主说的对
作者: aolai    时间: 2006-5-22 11:41
审核表现在是一式几份啊?
作者: 尊重知识    时间: 2006-5-22 12:48
回二楼,好象是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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