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西夏名猪于2006-05-17 13:05发表的:
俺当初办了个司局级,一分没交,还是要早买房啊。。。
下面是引用hxn_zj于2006-05-17 10:38发表的请教:大家是不是都要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呀?????:
根据规定: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请教:是不是大家都要缴呀????????[p:4]
下面是引用沁心雅筑于2006-05-17 13:59发表的:
看来大家都冤枉共产党的干部了,呵呵呵呵
下面是引用渔公移衫于2006-05-18 09:55发表的:
看见新城里有奥迪专车接送上下班的干部。
应该是局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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