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鹦嘴鱼于2006-04-22 16:02发表的:
有种被骗的感觉。把我的名字写得这么难看,郁闷!
下面是引用永无止境于2006-04-22 16:24发表的:
楼上的口气好象很幸灾乐祸啊!
下面是引用永无止境于2006-04-22 16:01发表的:
胡适:“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下面是引用中华龙二期于2006-04-22 19:09发表的:
请大家在居委会签名的时候,如果不认识或不同意他们提供了选民代表名单,请在名单中签上“我不同意上述人选”,而尽量不要什么都不签!
居委会请选民作登记其实目的不在于让大家进行登记,据他们说,你登记完了就没你事了,不会有大家以为的选举。你的作用就在于在他们提供了选民代表名单上签名,为他们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而如果你什么都不签,那对他们也不会有任何副作用。
因此,为了充分行使你的选举权,表明你的立场,发挥你在居委会选举中的选民作用,请在选民代表名单表上签上“不同意”!已经去作过登记而没有签名的业主,可以重新去签署你的意见!
请郑重写下 “我不同意!”
下面是引用套牢中国于2006-04-23 00:21发表的:
对方这样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大家给公安举报
冒充名字,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大家可以起诉,臭他们!!!!
下面是引用永无止境于2006-04-22 16:01发表的:
胡适:“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也许,很多邻居看到这个会不置可否的轻蔑一笑,笑骂幼稚,笑道早该知道这结局,笑问这与我有何关系,这有什么用?好吧,等我们认识到与我们有关之时,就是我们被侵犯被践踏之时。
永无止境 发表于 2011-10-2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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