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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生育险 [打印本页]

作者: esabell000    时间: 2005-10-19 13:00
标题: 关于生育险
公司给上了生育险,但如果现在公司就倒闭了(我是明年3月份的预产期),我明年还能用得上吗?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姐姐。
作者: xixier1976    时间: 2005-10-19 14:31
这个估计的请教hr,我也不清楚。

要不发到邻居互助会看看。
作者: esabell000    时间: 2005-10-19 15:18
谢谢。
作者: kebeir    时间: 2005-10-20 08:27
我只知道生育保险只能由单位给上,个人不能上。按你缴费基数的0.8%给上,等你休产假的时候按你上保险的基数由国家发给你工资,就是说你上的保险的基数是多少,那么你的产假期间的工资就是多少,但是如果你的缴费基数第于北京市平均工资的60%,那么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如果你单位已经给你上了生育保险,那么在上保险期间的围产费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如果你上了,后来又断了,那么在中断期间的医药费是不给报销的,即使你补交了中断期间的保险也不给报销。
所以,如果按你说的情况,除非你单位倒闭后你立刻找到了新单位或者你有朋友的单位可以替你上保险,否则你应该是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
本人不是做HR的,所以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lhyxf    时间: 2005-10-20 08:50
我也不太明白,还是第一次听说,关注ing.
是所有单位都这样呢,还是公司,事业单位什么情况?
谢谢了!大家不要笑我啊!
作者: kebeir    时间: 2005-10-20 12:45
我只知道公司是这样的,国有企业也是这样的,但是事业单位就不太清楚了。但是好像事业单位的产假可以多休点,因为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这条规定一般看单位的意思,好像事业单位通常会答应你多休3个月的,我有几个同学都是休了7个月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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