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lymuh于2005-06-17 15:18发表的:
可怕的消息,个别的跟贴也很可怕。
下面是引用蒜香骨于2005-06-20 08:16发表的:
我想说的是一个现象,借楼上的比喻:为什么没有面粉了?因为卖面粉的把面粉的价格涨上去了(成倍的涨),但卖饼的大饼价格不能上涨,你要是卖大饼的,你会花这么多钱去买面粉吗?(关键是以后还有一个大饼的订单,即东边的商品房,拆迁的数量就对比星园的钉子户要多很多)
其实问题出在钉子户和DC两方面,归根到底是一个利益的冲突。但我认为做事情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认为国家定拆迁法不合理,可以去申诉,但如果想借此来发财,那就应该受到惩罚!!!
下面是引用青山绿水于2005-06-20 09:31发表的:
野蛮拆迁应针对钉子户!!!钉子户有时就象路上碰瓷的无赖
下面是引用懒得起于2005-06-20 11:09发表的:
现代文明社会??
您是星园的吗?您等了几年?您现在有房子住吗?
我不是党员,但是我知道安定团结是一件大事,我又没拆别人的房子!!!!
换句话说,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就是可以肆意声讨KFS和钉子户!!!
楼上的,你告诉我这样过分吗?
.......
下面是引用青山绿水于2005-06-20 16:32发表的:
冰糖:精辟!!!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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