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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12谈判会议纪要(续)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华龙    时间: 2005-5-24 10:23
标题: 5.12谈判会议纪要(续)
业主简称“业”;开发商简称“许”。

业:打官司之前不得开工。
许:得到法院传票才停工,且业主会负担法律赔偿责任。
业:现在业主已很清楚现有问题。
业:大成公司做出即日施工的决定,业主将坚决在现场阻止施工。
业:大成公司的态度是最后通谍,要求公司应征求业主的意见,若强行施工,得大成公司负责,若大成公司认为业主非法阻拦,则大成可以告业主。
业:业主情绪都很激动,现场可能发生意外。
业:若大成要干,今后得事情会很多,
许:现有细节问题,各位代表是否清楚。
业:不接受盖车库这件事,对手续的合法性业主存有异议。
许:在座业主代表是否有授权书。
业:有
业:大成解释是应该的,应该挨家挨户解释,认为业主违法可以告业主。
业:停车位现在是否够用,只有加强管理,将空置的车库利用起来,可以解决问题。
业:只要大成公司施工,业主将坚决在现场阻止施工。
业:绿地建车库,尾气影响,且从宣传资料、沙盘无车库。
许:沙盘表现地上建筑,车库为地下全封闭建筑,可供业主看规划图。
结论:公司已清楚向业主代表解释了全部疑问,业主意见:开工须征得全部业主的同意。
5.12谈判会议上大成公司曾表示“不管业主理不理解,大成都将即日施工。此次谈判将是最后的谈判”。会议纪要到此全部刊登完毕,谢谢广大业主的支持!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24 10:48
果然是:
开发商盛气凌人
从业主寸土不让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24 10:49
呵呵,错了,众业主寸土不让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5-24 10:59
开发商态度很恶劣么!

既然开发商一味强调规划手续齐全合法,那就到法院告业主扰乱正常施工啊,他们怎么不告?要知道,工程这样停滞,开发商的损失也很大的。他们为什么不告呢?他们缄口不谈侵权行为,当业主是傻瓜呀! [s:25]
作者: 八亩堰    时间: 2005-5-24 11:49
准备持久战,将维权进行到底 [s:25]  [s:60]
作者: 八亩堰    时间: 2005-5-24 12:13
准备持久战,将维权进行到底 [s:25]  [s:60]
作者: 鱼翅捞饭    时间: 2005-5-24 13:29
开发商为什么简称为 “许” 呢?不明白。
作者: 中华龙    时间: 2005-5-24 13:38
开发商代表是:许众    
开发商律师:张成  
施工单位:赵养民  
方略设计:顾燕宁
所以会议纪要开发商简称;“许”。
作者: explore    时间: 2005-5-24 20:07
中华龙

我们支持你了!!!
作者: 小泰山    时间: 2005-5-25 10:40
感谢各位代表为我们家园所做的努力。
真心的感谢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25 10:46
看来,胜利最终是肯定属于我们业主的!

大家要有信心,并且坚持到底!
作者: 拉力赛    时间: 2005-5-25 10:52
再学一个单词:
fool/fu:/ 开发商傻瓜的意思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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