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也谈修建停车场 [打印本页]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8 17:27
标题: 也谈修建停车场
也谈修建停车场
1、修停车场的利与弊
开发商是以营利为目的,修建停车场(包括绿地恢复),开发商要投入500万以上,这笔钱是我们业主的购房款,是开发商的利润的一部分,可见修建停车场对开发商是不利的,如果不是因为来自上面或下面的压力开发商是不会主动修建停车场的。对业主来说,(如果不是因为安全隐患)开发商用已到手的利润解决业主的停车难问题应是好事,小区内的私车增加超出原设计停车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占路停车给无车的业主也带来很大不便,因此,修停车场对所有业主都是有好处的。
2、       关于安全隐患问题
这麽大的工程必须通过规划局的批准,规划局在审批设计方案时首先要有消防科的审批。此项工程如果有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从客观上是不应该存在安全隐患的。另外,如果施工造成楼体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将面临修复、赔偿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开发商不会为一个不情愿干的赔钱工程承担如此大的风险。
3、斗争的结果是什麽
按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开发商不与业主谈判或不接受任何条件,下一步是撤走施工队,围挡不拆,绿地不恢复,静观事态发展。这正是开发商希望的结果。因为开发商不想掏钱为业主修停车场,但又不得不修,现在他可以把不修停车场的责任推到业主身上,并且可以借此永远不解决长安新城的停车场问题,既省钱又省事。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只能要求开发商与业主协商解决,这一协商可能是一年半载,也可能是三年五年,反正钱已到手,验收与否无所谓,并且在验收时也是要求政府通融的一个理由。这个结果是不是我们希望的呢?对部分业主来讲安全隐患没有了,可绿地变成了垃圾场,停车难的问题也将永远得不到解决。
事物总是存在正反两方面,比如日园封阳台斗争的胜利,业主获得了封阳台的自由,但由于有的封了,有的没封,有的是大窗户,有的是小窗户,有的加护栏,有的没加护栏。使我们的长安新城变成了一个大杂院,任何高档社区都是不准业主改变楼体外观的,业主在获得封阳台自由的同时也使我们的长安新城沦落为贫民窟,这就是事物的双刃剑。
4、业主斗争的目标是什麽
前面已经讲到,如果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话,修停场对业主是好事,因此与斗争的目的不是反对修停车场,而是避免安全隐患。所以我们的措施应有所调整。
a)       要求开发商提供规划局、消防科的审批文件及设计院的安全说明。如能证明无安全隐患问题,可以施工。
b)       如不能证明无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开发商修改设计方案,加大停车场与月一楼及煤气站的距离,达到安全标准。
总之,业主斗争的目标应该是:在保证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尽快修建停车场及恢复绿地。
5、       业主能否达到预期目标
斗争的胜利不仅需要胆量、勇气和激情,更需要有效的组织领导和冷静。业主的自发行动是前者有余而后者及其不足,因此我十分担心长安新城的中心绿地将会变为垃圾场。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8 18:20
本人不敢苟同!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小区的主体!无论是目前还是长远来看,小区的主体不可能为有车族,北京的道路不允许;所有,对大多数居民而言,更要紧的是总体的生活环境。如果小区除了机械就是水泥,可以想见生活质量是什么样子?不能因为要方便一部分人的方便就损害其他大部分人的利益
2。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地下车库产权不可能是业主的,只可能是开发商敲诈业主的一个机器!
3。地下车库是否能解决目前的问题。我观察了一下,在月1前面,在有很多空位的情形下,仍然有业主将车停在路边,甚至对着单元们,还见到有的业主直接将车停到消防通道内以至花园中,这些都不是建几个车库就能解决的。其次,即使有地下车库,由于地下车库比地上车位收费高,又有几个愿意将车停进去,类似的情形在其他的小区还少见吗;因此,即使把长安新城地下都挖成车库,地上仍然会是拥挤不堪,与其那样,还不如留一块没有停车的地方,供大家休闲!
4。修建地下相关业主的利益保护。这是一件民事纠纷,将来真的出了事情,政府没有责任赔付,也不可能赔付;某些审批单位由于是公权单位,也不可能对您进行赔付;目前的公信力大家心里清楚,存在很大的风险!
5。我倒建议:如果大家这样需求停车位,倒不如将中间的花园全部改成地上停车场,事情就完全解决了,大家以为如何,也省得开发商花那么多的钱,大家的主要矛盾也就没有了,也省得大家到处溜达,就在自己家里看着地上停着的车!聪明的开发商真的可在这上面做做文章!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5-8 18:29
个人感觉非常反感你这种貌似站在为业主考虑的角度而事实上是为开发商说话的论调 [s:37]
不过为了防止错误批判革命队伍中的不同的声音,强烈建议您先亮出你到底是那个园的业主身份,免得被认为是开发商的奸细被批。
现在对你的论调进行分析。
首先,两座楼之间的间距并不算很大,而一个停车场又需要一定的宽度。以捷达为例,车长为4.5米,最小转弯直径为10.5米,那么如果面对面放两辆车的话,就至少需要20米的空间(不包括停车场的立柱对空间限制所造成的影响),而且车子是不可能和墙是挨在一起的,他们之间的空隙一般要1米,将上述的数据综合起来考虑一下您就应该知道这个停车场至少要建多宽了。将楼间距减去这个停车场的宽度然后再除以2所得出的值就是这个坑离这两座楼的地基的平均距离。您去想一想这个距离是否能够保证大楼的安全。
其次,您说的规划局的批文问题。我想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于开发商如何能拿到各种批文的方法也应该略有耳闻。而这些批文并不能担保大楼的安全,并不能保证煤气站不会出问题,所以对这些批文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再次,您觉得这个大花园可能成为垃圾场。对此,开发商和它的傀儡物业有责任和义务把它恢复原状,否则,这就是我们不交物业费、炒掉物业的最坚实的理由和证据,因为它不是为业主服务,而是为开发商服务。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5-5-8 20:25
1、擅改规划,侵占绿地,修停车场有弊无利
开发商用已到手的利润解决业主的停车难问题应是好事,但不能擅改规划,侵占绿地

2.安全隐患确实存在,无需狡辩

3.4.斗争的结果和目标是还我绿地,物业下课,大成不能再侵害业主权益

5.预期目标肯定达到,因为只有业主才是这个小区真正的主人,管家不成,坚决换掉!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8 20:38
1、郑重声明:本人是月园业主,不是开发商的奸细.为避免本人人身的“安全隐患”恕不能提供祥细地址。
2、本人真诚希望论坛中保留一点民主气氛,不要搞人身攻击。
3、我们业主现在做的正是开发商想做而做不到的,因此,开发商不会阻止业主继续这样做下去,奸细也是如此。
4、停车场不仅是有车族的事情,"车得其所,人行有道"是一个高尚社区的环境问题,关系到我们的家园是否美丽,是关系到每位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5.炒掉物业是很好的办法,但炒掉物业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听说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全部业主入住一年后才能成立,然后才能炒掉物业,这已是2008年以后的事情,在此期间我们拒绝交物业费,物业更有理由不作为,形成恶性循环,使我们美丽的家园更加速成为一个大杂院和垃圾场.另外,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换的物业就能达到我们业主的要求吗?并且,如果硬件设施不健全,什么样的物业也无能为力.
6.本人的"论调"只在于使事态向有利于广大业主的利益方向发展,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不希望事态向不利于业主利益的方向发展.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8 21:14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8 20:38发表的:
1、郑重声明:本人是月园业主,不是开发商的奸细.为避免本人人身的“安全隐患”恕不能提供祥细地址。
2、本人真诚希望论坛中保留一点民主气氛,不要搞人身攻击。
3、我们业主现在做的正是开发商想做而做不到的,因此,开发商不会阻止业主继续这样做下去,奸细也是如此。
4、停车场不仅是有车族的事情,"车得其所,人行有道"是一个高尚社区的环境问题,关系到我们的家园是否美丽,是关系到每位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5.炒掉物业是很好的办法,但炒掉物业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听说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全部业主入住一年后才能成立,然后才能炒掉物业,这已是2008年以后的事情,在此期间我们拒绝交物业费,物业更有理由不作为,形成恶性循环,使我们美丽的家园更加速成为一个大杂院和垃圾场.另外,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换的物业就能达到我们业主的要求吗?并且,如果硬件设施不健全,什么样的物业也无能为力.
.......
同意你的观点,不要认为支持建车库的都是开发商和物业的.只不过站的角度不同而已.
作者: 扣肉    时间: 2005-5-8 21:40
我不相信毁掉花园是解决停车问题的必要手段
作者: 希曼    时间: 2005-5-8 21:41
下面是引用扣肉于2005-05-08 21:40发表的:
我不相信毁掉花园是解决停车问题的必要手段
没啥说的,顶!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8 21:49
远的不说,可以到冬日之间的底下停车场看看,里面有几辆车,地面又是怎样的情形,看过之后,就可以知道修建地下停车场能否解决目前的乱停放问题以及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作者: 带海    时间: 2005-5-8 22:15
我已经后悔买这的房了。过几年卖了吧。硬件不好是真的。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8 22:20
据我所知停车场是地下的,上面仍然是绿地,修停车场并非侵占绿地。规划是随时间条件变化而调整的,不是一成不变的。80年代的规划没有长安新城,如果不修改规划,这里还是一片农田。修改规划建停车场是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和修改规划建长安新城解决住房难问题一样。并且如果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便不能算是擅改。[q
作者: hl8925    时间: 2005-5-8 22:28
沁春家园小区也是在住宅楼旁边修建地下停车场,与我们情况大致相同,其停车场也有规划局的规划证等合法手续,但在其建完后,住宅楼出现结构性的裂缝,已经无法修复。清华大学出具的鉴定报告。现在各个部门和单位互相推诿责任,老百姓欲告无门,大家可以到现场去看看,问一问那里的老百姓有什么感想!地址:海淀区西三旗环岛向东500米。
  特别提醒:说话注意,别让人家打出来!
  如果您能够帮助那里的老百姓解决问题,您就是大救星!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5-5-8 22:34
hl8925

,好样的!
作者: 扣肉    时间: 2005-5-8 22:37
要我说,站着说话的人要注意别人可能会腰疼,也要考虑自己以后也许会坐下

德国新教牧师尼莫拉有段话说的很好,今天又正好是德国投降纪念日,我引用一下: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者; 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我家下面也有个花园,我可不想哪天它“按惯例”成了停车库,也不想冒楼出裂缝的风险
作者: 拉力赛    时间: 2005-5-9 06:57
下面是引用扣肉于2005-05-08 22:37发表的:
要我说,站着说话的人要注意别人可能会腰疼,也要考虑自己以后也许会坐下

德国新教牧师尼莫拉有段话说的很好,今天又正好是德国投降纪念日,我引用一下: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者; 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

顶一下!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08:07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8 20:38发表的:
1、郑重声明:本人是月园业主,不是开发商的奸细.为避免本人人身的“安全隐患”恕不能提供祥细地址。
2、本人真诚希望论坛中保留一点民主气氛,不要搞人身攻击。
3、我们业主现在做的正是开发商想做而做不到的,因此,开发商不会阻止业主继续这样做下去,奸细也是如此。
4、停车场不仅是有车族的事情,"车得其所,人行有道"是一个高尚社区的环境问题,关系到我们的家园是否美丽,是关系到每位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5.炒掉物业是很好的办法,但炒掉物业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听说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全部业主入住一年后才能成立,然后才能炒掉物业,这已是2008年以后的事情,在此期间我们拒绝交物业费,物业更有理由不作为,形成恶性循环,使我们美丽的家园更加速成为一个大杂院和垃圾场.另外,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换的物业就能达到我们业主的要求吗?并且,如果硬件设施不健全,什么样的物业也无能为力.
.......
哈哈,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一位知名并且很著名人士的马甲,你昨天晚上一直在网上,当你看到我支持你的帖后,你立刻换上马甲,修改了一下你的文章,对不对?你的文风有特点,我就不说你是谁了,你的观点靠谱,没关系,我觉得你看问题看得很远,我不知道你是从事何种工作,但你是帅才!!!!!!!哈哈.
作者: kitty    时间: 2005-5-9 08:21
下面是引用扣肉于2005-05-08 22:37发表的:
要我说,站着说话的人要注意别人可能会腰疼,也要考虑自己以后也许会坐下

德国新教牧师尼莫拉有段话说的很好,今天又正好是德国投降纪念日,我引用一下: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者; 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
说的好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5-9 08:58
下面是引用hl8925于2005-05-08 22:28发表的:
沁春家园小区也是在住宅楼旁边修建地下停车场,与我们情况大致相同,其停车场也有规划局的规划证等合法手续,但在其建完后,住宅楼出现结构性的裂缝,已经无法修复。清华大学出具的鉴定报告。现在各个部门和单位互相推诿责任,老百姓欲告无门,大家可以到现场去看看,问一问那里的老百姓有什么感想!地址:海淀区西三旗环岛向东500米。
  特别提醒:说话注意,别让人家打出来!
  如果您能够帮助那里的老百姓解决问题,您就是大救星!
我也想问问楼主,您说了那么多,好象我们这样做都是徒劳的。

那么您的意见呢?

是不是我们就应该坐在家里,听任开发商和物业摆布?等造成危害的事实再捶胸顿足?

您要真希望问题能够圆满的解决,就请您说说自己的意见。

如果真能不用一兵一卒就可以解决好,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09:30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8 20:38发表的:
1、郑重声明:本人是月园业主,不是开发商的奸细.为避免本人人身的“安全隐患”恕不能提供祥细地址。
2、本人真诚希望论坛中保留一点民主气氛,不要搞人身攻击。
3、我们业主现在做的正是开发商想做而做不到的,因此,开发商不会阻止业主继续这样做下去,奸细也是如此。
4、停车场不仅是有车族的事情,"车得其所,人行有道"是一个高尚社区的环境问题,关系到我们的家园是否美丽,是关系到每位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5.炒掉物业是很好的办法,但炒掉物业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听说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全部业主入住一年后才能成立,然后才能炒掉物业,这已是2008年以后的事情,在此期间我们拒绝交物业费,物业更有理由不作为,形成恶性循环,使我们美丽的家园更加速成为一个大杂院和垃圾场.另外,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换的物业就能达到我们业主的要求吗?并且,如果硬件设施不健全,什么样的物业也无能为力.
.......

是不是奸细,

估计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你都说成这样了,

还担心“安全隐患”?

呵呵,换了马甲?

群众的眼睛依然是雪亮的、可以辨别的!
作者: smile    时间: 2005-5-9 09:38
楼主开口闭口"高尚社区",难道你会天真地认为,如果我们不封阳台,我们默认开发商在两个楼之间修车库,我们的社区就能很"高尚"吗?请注意,我们现在根本谈不上"高尚"不"高尚",我们连最起码的安全都没有!!!
如果你真的是月园的业主,你就不会不知道,去年收楼时你可是一分钱物业费都没少交,不然你拿不到钥匙,可你家楼下的地下室不是照样出租了吗?你认为开发商白拿500万为业主造福??那你为什么不问问他们,月2和月3之间早已修好的半地下车库为什么不用?
作者: 扣肉    时间: 2005-5-9 09:40
下面是引用天高云淡于2005-05-09 09:30发表的:
是不是奸细,
估计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

呵呵,也不要老说人家是奸细,我相信zprfsz是业主,敲了这么多字也说明再思考问题
观点不同也可以继续讨论

业主内部要注意团结撒,咱们不去团结,可能就被kfs团结走了...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5-9 09:41
下面是引用扣肉于2005-05-09 09:40发表的:


呵呵,也不要老说人家是奸细,我相信zprfsz是业主,敲了这么多字也说明再思考问题
观点不同也可以继续讨论

.......
顶一下!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9 09:43
有些问题可能确实不好说清楚,建车库究竟是有害还是无害都需要事实来证明.
但我想说的是,
即使这个车库有利于世界和平,民族复兴,能立千秋万代之基业,百利而无一害,即使开发商是出于一颗赤诚之心,毫不利已专门利人,
可是开发商没有经过与业主的谈判,甚至都没有知会业主更谈不上征得业主同意,就擅自开工,这就是对业主利益的侵犯和尊严的侮辱,就要坚决抵制.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5-5-9 09:45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09 09:43发表的:
有些问题可能确实不好说清楚,建车库究竟是有害还是无害都需要事实来证明.
但我想说的是,
即使这个车库有利于世界和平,民族复兴,能立千秋万代之基业,百利而无一害,即使开发商是出于一颗赤诚之心,毫不利已专门利人,
可是开发商没有经过与业主的谈判,甚至都没有知会业主更谈不上征得业主同意,就擅自开工,这就是对业主利益的侵犯和尊严的侮辱,就要坚决抵制.
言之有理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09:58
和拖拉机手同志一样,

坚决同意、支持大排的意见!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9 10:15
尽管你说你是月圆的业主,我可以有50%的把握说你不是月一的,我有100%的把握说,你不会是月一的1~3门洞的!
当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的时候,无论怎么说,怎么扮公正的样子都不难。既然这样爱车库,应该号召你所在的楼房的全体业主,在你们那栋楼边,不,在你们楼下挖车库好了!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9 10:23
一个经济适用房的社区!却要“高尚、舒适、大量的车库”,我觉得很有意思!
尽管我们在这里买房了,可是我们依然是穷人!这里是政府为“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地方,广大“中低收入者”要的只是“安全、有序、安静”的生活环境,还无法追求“舒适、高尚”的境界;如果希望高尚,建议最好入住“汤泉逸墅”,那里每户都有好几个车位,里面的业主也都非常“高尚”!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10:27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5-09 10:23发表的:
一个经济适用房的社区!却要“高尚、舒适、大量的车库”,我觉得很有意思!
尽管我们在这里买房了,可是我们依然是穷人!这里是政府为“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地方,广大“中低收入者”要的只是“安全、有序、安静”的生活环境,还无法追求“舒适、高尚”的境界;如果希望高尚,建议最好入住“汤泉逸墅”,那里每户都有好几个车位,里面的业主也都非常“高尚”!
你这就是抬杠了.楼主的意思是尽可能地.
作者: 网缘    时间: 2005-5-9 10:29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8 22:20发表的:
据我所知停车场是地下的,上面仍然是绿地,修停车场并非侵占绿地。规划是随时间条件变化而调整的,不是一成不变的。80年代的规划没有长安新城,如果不修改规划,这里还是一片农田。修改规划建停车场是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和修改规划建长安新城解决住房难问题一样。并且如果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便不能算是擅改。[q

修地下停车场不侵占绿地是不可能的,怎么也会侵占一部分。
不信你去看一下月二与月四之间的地下停车场就知道了,你看那上面还有多少绿地!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5-9 10:43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0:27发表的:

你这就是抬杠了.楼主的意思是尽可能地.
其实真正抬杠的是zprfsz,“80年代的规划没有长安新城,如果不修改规划,这里还是一片农田。修改规划建停车场是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和修改规划建长安新城解决住房难问题一样。”这是它的原话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11:08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0:27发表的:

你这就是抬杠了.楼主的意思是尽可能地.


可我怎么觉得,无论怎么看,抬杠的都是你呢?!

敢情大坑没挖在你家楼下,是吧???

所以,就是挖坑挖裂了月一东边楼的地基、屋里房间裂了缝,

也与你没有关系,对吧?!

所以,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好吗???

有时间,去问问工地坚持维权的大爷大妈们,

去听听他们(她们)的心声和想法,

然后再来发言!!!

敢情你挣钱容易,不在乎买的房子地基稳不稳、墙壁裂不裂缝!!!
作者: 麻小    时间: 2005-5-9 11:12
我看了楼主的发言,看了第一行,我就觉得很憋气,怎么感觉你是kfs的托啊。!

斗争是必须的,而且还要继续下去,kfs不能利用小区任何建筑进行盈利!!!!!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11:18
下面是引用天高云淡于2005-05-09 11:08发表的:



可我怎么觉得,无论怎么看,抬杠的都是你呢?!

.......
你都能开宝来车,还在乎在买一套好房.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11:25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1:18发表的:

你都能开宝来车,还在乎在买一套好房.


我就在乎,怎么着?!还有人买奥迪,还在乎呢!

那是我光明正大、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买的房子!

更重要的是,广大业主在乎!!!

你是“业主”???
[s:14]  [s:14]  [s:14]  [s:14]
作者: smile    时间: 2005-5-9 11:26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1:18发表的:

你都能开宝来车,还在乎在买一套好房.
[s:60]  [s:60] 你真能胡搅和!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11:39
下面是引用天高云淡于2005-05-09 11:25发表的:



我就在乎,怎么着?!还有人买奥迪,还在乎呢!

.......
如果我是你,能买得起宝来这样的车,说明有相当一定的积蓄,没有必要和许多象我们这样低收入家庭争着买经济适用房,(我开奥拓)贷款买的,如果我是你我自己都觉得丢不起这脸!!!!!!!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9 11:45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08:07发表的:

哈哈,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一位知名并且很著名人士的马甲,你昨天晚上一直在网上,当你看到我支持你的帖后,你立刻换上马甲,修改了一下你的文章,对不对?你的文风有特点,我就不说你是谁了,你的观点靠谱,没关系,我觉得你看问题看得很远,我不知道你是从事何种工作,但你是帅才!!!!!!!哈哈.
谢谢你的支持,在一阵乱棒之中你的支持减轻了我的伤痛。不知我什麽时候变成马甲了?我想你不知道我是谁,更不是什麽帅才,我只是一个在家都要被老婆领导的小卒子。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9 11:54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08:07发表的:

哈哈,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一位知名并且很著名人士的马甲,你昨天晚上一直在网上,当你看到我支持你的帖后,你立刻换上马甲,修改了一下你的文章,对不对?你的文风有特点,我就不说你是谁了,你的观点靠谱,没关系,我觉得你看问题看得很远,我不知道你是从事何种工作,但你是帅才!!!!!!!哈哈.

谢谢你的支持,在一阵乱棒当中你的支持减轻了我的伤痛。不知我什麽时候变成马甲了?我想你不知道我是谁,更不是什麽帅才,我只是一个在家都要被老婆领导的小卒子。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12:02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9 11:54发表的:


谢谢你的支持,在一阵乱棒当中你的支持减轻了我的伤痛。不知我什麽时候变成马甲了?我想你不知道我是谁,更不是什麽帅才,我只是一个在家都要被老婆领导的小卒子。
您别瞒我,我知道你是谁?!如果你不信,今晚午夜时分,我和你联系.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12:04
但我要征求你的同意,才与你联系,请你千万别害怕.我象一朵白云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5-5-9 12:09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1:39发表的:

如果我是你,能买得起宝来这样的车,说明有相当一定的积蓄,没有必要和许多象我们这样低收入家庭争着买经济适用房,(我开奥拓)贷款买的,如果我是你我自己都觉得丢不起这脸!!!!!!!
你这是什么心态啊,见不得人富啊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12:23
下面是引用拖拉机手于2005-05-09 12:09发表的:

你这是什么心态啊,见不得人富啊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的家庭盖的房子,不是为富人盖的.
我到觉得你心态不对,是不是办手续时有猫腻呀?要不三环新城排队买房那么困难呢!
作者: 百合    时间: 2005-5-9 12:26
鄙视换马甲的行为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
可以发表个人观点
也有权得保持沉默
换马甲只能说明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9 12:32
下面是引用网缘于2005-05-09 10:29发表的:


修地下停车场不侵占绿地是不可能的,怎么也会侵占一部分。
不信你去看一下月二与月四之间的地下停车场就知道了,你看那上面还有多少绿地!

月4与月2之间的停车场是半地下的,据说新建的停车场是全地下的(否则不会挖那末深),绿地可能不会受太大影响。
作者: 老山羊    时间: 2005-5-9 12:42
什么事情双方要协商,双方都不要把话说满了,是否建建车库,怎么建,安全如何保证?一定要协商好,别搞到最后成了每天值班守卫一个所谓的垃圾场(部分业主扔东西造成的,物业肯定不管),到那时业主们再求开发商物业,可就得不偿失了.
作者: 大山    时间: 2005-5-9 12:46
我是搞园林的,大家可以看看那里的绿化和其它园绿化的区别就知道了,根本没有任何小品和大型树木,那里的绿化根本就是暂时性的。车库建成以后修建一个比现在还好的花园是很有可能的。所以说花园不是根本问题,根本问题是修建底下车库对周边楼群的威胁。
作者: 老山羊    时间: 2005-5-9 12:51
下面是引用大山于2005-05-09 12:46发表的:
我是搞园林的,大家可以看看那里的绿化和其它园绿化的区别就知道了,根本没有任何小品和大型树木,那里的绿化根本就是暂时性的。车库建成以后修建一个比现在还好的花园是很有可能的。所以说花园不是根本问题,根本问题是修建底下车库对周边楼群的威胁。
大山同志,说话专业,我爱听,能说出理来.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13:39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1:39发表的:

如果我是你,能买得起宝来这样的车,说明有相当一定的积蓄,没有必要和许多象我们这样低收入家庭争着买经济适用房,(我开奥拓)贷款买的,如果我是你我自己都觉得丢不起这脸!!!!!!!


噢,你还开奥拓啊?

谁知道你是否贷款买的?

没准你连款都不用贷就买了,

那你还来买经济适用房干吗?!

我看,还真是你丢脸呢!

你又怎么知道我的车不是贷款买的呢?

咱小区好车多了去了,

小心骂了大家,找打!!呵呵

[s:22]  [s:24]  [s:29]  [s:59]  [s:58]  [s:18]  [s:25]  [s:60]
作者: 温柔黑客    时间: 2005-5-9 13:55
下面是引用天高云淡于2005-05-09 13:39发表的:



噢,你还开奥拓啊?

.......
男人吗,说话火气不要那么大,你就不怕人家抽你.
作者: 老熊    时间: 2005-5-9 14:00
先说清了,楼主是否是业主?
是业主就应该有知情权,对吧?
DC没告诉我们要修停车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5-5-9 14:16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2:23发表的: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的家庭盖的房子,不是为富人盖的.
我到觉得你心态不对,是不是办手续时有猫腻呀?要不三环新城排队买房那么困难呢!
你觉的中低收入者能买的起3950的房子吗,不是我有问题,是政府有问题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14:17
下面是引用温柔黑客于2005-05-09 13:55发表的:

男人吗,说话火气不要那么大,你就不怕人家抽你.


知道你们是一伙的,

你们更应该怕抽!!!

你们先搞清楚:谁是这儿的业主?

谁又在这儿搅乱?挑起事端?谁的火气更大?

邪不压正,你威胁谁呀???!!!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9 16:55
下面是引用老山羊于2005-05-09 12:42发表的:
什么事情双方要协商,双方都不要把话说满了,是否建建车库,怎么建,安全如何保证?一定要协商好,别搞到最后成了每天值班守卫一个所谓的垃圾场(部分业主扔东西造成的,物业肯定不管),到那时业主们再求开发商物业,可就得不偿失了.

说的对,如果僵持下去很可能是这种结果。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9 17:13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难道还怕一个抽不成?
谁想抽呀,我给你提供机会!
作者: smile    时间: 2005-5-9 17:13
谢谢楼上替我们业主操心,我们懂得什么叫得不偿失!请你们放心,我们也不会让花园变成垃圾场的!如果物业不作为,我们为什么要把物业费交给他们?如果我们不把物业费交给他们,我们可以用这些钱自己把十个这样的坑添上!
作者: smile    时间: 2005-5-9 17:14
网速太慢,说的是52楼的.
作者: smile    时间: 2005-5-9 17:16
下面是引用smile于2005-05-09 17:13发表的:
谢谢楼上替我们业主操心,我们懂得什么叫得不偿失!请你们放心,我们也不会让花园变成垃圾场的!如果物业不作为,我们为什么要把物业费交给他们?如果我们不把物业费交给他们,我们可以用这些钱自己把十个这样的坑添上!
网速太慢,说的是52楼的!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9 17:17
不是业主在僵持,是KFS在僵持。

是他们不想好好解决问题,

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和业主们谈判,

真正解决问题,而不是拖拉问题呢???!!!

希望KFS本着维护业主们权益的立场,

而非想方设法损害业主们权益的角度,

去考虑问题的解决方法。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9 17:29
完全同意smile的建议,我愿意将物业管理费用来填坑!
作者: smile    时间: 2005-5-9 17:29
有些人今天在这里转移矛盾,混淆视听!
人家开什么车,有没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不是这里应该讨论的问题.开贷款买的奥拓也不能证明你家就没钱,还些人挣的钱来历不明,家里几百上千万仍然挤公共汽车,吃咸菜呢!我们管得着吗?如果哪天你的贷款还完了,你是不是也得卷包裹从长安新城走人,让给比你更困难人呀?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5-9 17:30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5-09 17:13发表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难道还怕一个抽不成?
谁想抽呀,我给你提供机会!

说的好!每一位参加维权的业主都知道为谁而战,我们千辛万苦买的房子,若被别人毁了,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作者: 藤条    时间: 2005-5-9 17:38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12:04发表的:
但我要征求你的同意,才与你联系,请你千万别害怕.我象一朵白云
怎么听着这么慎啊,还要“今晚午夜时分,我和你联系.” [s:17]
作者: w.x    时间: 2005-5-9 19:14
在保正楼体安全前题下我还是主张修车库,不修车库数年后绿地绝对保不住,现在有些业主就把车停在草坪上[秋 二秋 三北经常车翻上水泥牙停在草坪上],经济发展车会越来越多这是大趋势。你现在抵止一个开发商那时抵止不了成群 业主。
作者: 白云    时间: 2005-5-9 20:22
下面是引用smile于2005-05-09 17:29发表的:
有些人今天在这里转移矛盾,混淆视听!
人家开什么车,有没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不是这里应该讨论的问题.开贷款买的奥拓也不能证明你家就没钱,还些人挣的钱来历不明,家里几百上千万仍然挤公共汽车,吃咸菜呢!我们管得着吗?如果哪天你的贷款还完了,你是不是也得卷包裹从长安新城走人,让给比你更困难人呀?
话到是好话,你没说出来,俗话说的好,你的嘴里吐不出象牙.
作者: 扣肉    时间: 2005-5-9 20:37
下面是引用白云于2005-05-09 20:22发表的:

话到是好话,你没说出来,俗话说的好,你的嘴里吐不出象牙.

警告一下,骂人不带脏字还是骂人
作者: 猪猪妈妈    时间: 2005-5-9 21:09
月园的停车位紧张是事实,但居住安全是第一位的。当然,如果楼主是一位超级车迷,愿意睡在车里而不是床上,那么,事情就另当别论了。用居住安全来换取停车位,我想只有像楼主这样的人才会作出这样的选择。
其实,开发商如果真是想解决停车的问题,那么他的解决方案会有许多。不过,开发商在今天的通知中又不小心露出了狐狸尾巴——“消防”。长安新城的地下室出租都是拿消防做的借口。消防设计不符要求,月园怎么可能开工呢?真是睁着眼说瞎话。
[s:37]  [s:37]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10 08:43
下面是引用w.x于2005-05-09 19:14发表的:
在保正楼体安全前题下我还是主张修车库,不修车库数年后绿地绝对保不住,现在有些业主就把车停在草坪上[秋 二秋 三北经常车翻上水泥牙停在草坪上],经济发展车会越来越多这是大趋势。你现在抵止一个开发商那时抵止不了成群 业主。

说的对。并且这样僵持下去,根本不可能有绿地,而是垃圾场,雨后积水,蚊蝇孳生,深受其害的首先是月1和秋4。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09:12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08:43发表的:


说的对。并且这样僵持下去,根本不可能有绿地,而是垃圾场,雨后积水,蚊蝇孳生,深受其害的首先是月1和秋4。


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你不挖坑,哪来的垃圾场?!

好好的绿地为何要破坏?!

现成的已有车库为何不拿出来用?!

难道真的等着养猪挣外快吗?!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作者: 小岛    时间: 2005-5-10 09:21
下面是引用smile于2005-05-09 09:38发表的:
楼主开口闭口"高尚社区",难道你会天真地认为,如果我们不封阳台,我们默认开发商在两个楼之间修车库,我们的社区就能很"高尚"吗?请注意,我们现在根本谈不上"高尚"不"高尚",我们连最起码的安全都没有!!!
如果你真的是月园的业主,你就不会不知道,去年收楼时你可是一分钱物业费都没少交,不然你拿不到钥匙,可你家楼下的地下室不是照样出租了吗?你认为开发商白拿500万为业主造福??那你为什么不问问他们,月2和月3之间早已修好的半地下车库为什么不用?
对,为什么已修好的车库不用,而急于另建新车库,物业的用心很明显。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0:14
那个叫zprfsz的, 还有白云,温柔黑客,你们几位就别在这演双簧了兼抬杠了,纯粹是胡搅蛮缠,本来还想跟你们辩两句,现在发现根本没法用正常人的方式跟你们对话.
虽然扣肉不让骂人,我还是要说,你们TMD有病啊,没事回家呆着甭在这丢人,真想抬杠咱们约一时间地点陪你单练,别在这污染论坛空气,是男爷们咱找地单挑行不?你们不正想找抽么.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在论坛上说脏话,气死我了,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0:16
几个说怪话的都是新手上路或初级会员,是巧合还是.....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10 10:18
下面是引用猪猪妈妈于2005-05-09 21:09发表的Re:也谈修建停车场  安全是第一位的:
月园的停车位紧张是事实,但居住安全是第一位的。当然,如果楼主是一位超级车迷,愿意睡在车里而不是床上,那么,事情就另当别论了。用居住安全来换取停车位,我想只有像楼主这样的人才会作出这样的选择。
[s:37]  [s:37]

请看清楚,楼主提出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修建停车场。另外,修建停车场是不是就存在安全隐患呢?有什莫依据呢?有没有权威部门的论证呢?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除了停建外有没有其他避免的办法呢?这些全不考虑,仅凭感觉不安全,就阻止停车场场的修建,阻碍整个小区的发展,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你们的行为与星园钉子户的行为有多大差距呢?
作者: 希曼    时间: 2005-5-10 10:19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0:16发表的:
几个说怪话的都是新手上路或初级会员,是巧合还是.....
排骨,别气瘦了啊
[s:32]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0:21
有不同意见你们可以表达,论证,谁也没不让你们说话,犯不着在这犯浑,要是开发商的尖细你就老实呆着就得了,别指望就你这点智商来说服业主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10:26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0:16发表的:
几个说怪话的都是新手上路或初级会员,是巧合还是.....

大排同志甭跟他们生气,

压根儿不值!

几个心怀鬼胎的跳梁小丑而已!

生怕不说话,别人把他们当作哑巴的跳梁小丑。

可惜,再怎么跳,还是小丑。








[s:22]  [s:22]  [s:22]  [s:28]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0:30
我不认为星园钉子户的行为有什么错,(真正损害我们利益的不是钉子户而是开发商的无能或不作为).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强制拆迁条令为什么要取消,收容遣送条例为什么要取消?任何人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都是天经地义的,日本国会曾经批准了一个核电站建设工程,可是电站选址当地的农民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而抗议,导致这个电站已经多年仍未动工.
你所谓的"整个小区的发展","全体业主的利益"难道有一个国家的宏观发展计划和国会通过的法令大么?别拿大帽子来压人,什么叫全体业主利益?每一个业主的利益的总和就是全体业主的利益,从来没有损害了这么多的个体利益还能保证全体利益的先例,你这种论调只有在极端集体主义的法西斯时代和共产主义国家的特定时代才说得通,现在早就被历史无情遗弃了.
作者: 希曼    时间: 2005-5-10 10:34
什么事情都有个次序,你原来有规划不假,但起当是没施工也不假。
通俗的说,过这村没这店了。
原来是你的地盘可以听你的。
现在是我的地盘必须听我的!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10:35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0:18发表的Re:Re:也谈修建停车场  安全是第一位的:


请看清楚,楼主提出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修建停车场。另外,修建停车场是不是就存在安全隐患呢?有什莫依据呢?有没有权威部门的论证呢?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除了停建外有没有其他避免的办法呢?这些全不考虑,仅凭感觉不安全,就阻止停车场场的修建,阻碍整个小区的发展,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你们的行为与星园钉子户的行为有多大差距呢?

好,既然你们认为没有安全隐患,

就请KFS在修建此地下车库前,

给月一和秋四的每户业主出具一份有法律效应的承诺书,

承诺不会有丝毫的安全问题,

否则赔偿业主的一切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并登报向社会公开申明。

你们敢吗??!!

劝你们那点智商,

还是回那个现成的、却不起用的车库养猪吧!!!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0:38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0:18发表的Re:Re:也谈修建停车场  安全是第一位的:


请看清楚,楼主提出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修建停车场。另外,修建停车场是不是就存在安全隐患呢?有什莫依据呢?有没有权威部门的论证呢?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除了停建外有没有其他避免的办法呢?这些全不考虑,仅凭感觉不安全,就阻止停车场场的修建,阻碍整个小区的发展,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你们的行为与星园钉子户的行为有多大差距呢?

你说得没错,确保安全是前提之一,但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能说不确保安全绝对不能开工,而不能说保证了安全就一定可以开工,在业主家的脚下挖坑有天大的理由也要首先经过业主的同意.开发商不仅没有任何协商,甚至连事先知会都没有,除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之外,没有一个正常人不认为这是对自己人权的践踏.
对于开工是否有安全隐患,这一点举证的义务不在业主而在开发商,业主根本不需要任何依据,不需要任何权威部门的论证,不需要去考虑任何别的办法,因为所有这些都是开发商的责任,而不是业主的义务.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10 10:41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0:14发表的:
那个叫zprfsz的, 还有白云,温柔黑客,你们几位就别在这演双簧了兼抬杠了,纯粹是胡搅蛮缠,本来还想跟你们辩两句,现在发现根本没法用正常人的方式跟你们对话.
虽然扣肉不让骂人,我还是要说,你们TMD有病啊,没事回家呆着甭在这丢人,真想抬杠咱们约一时间地点陪你单练,别在这污染论坛空气,是男爷们咱找地单挑行不?你们不正想找抽么.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在论坛上说脏话,气死我了,

对于这种讲不出什麽道理,只会犯混的人,我的态度是不值得理采。否则会降低我的身份。
如果论坛中没有一点民主气氛,也就不能称之为论坛,不如改叫一言堂。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0:41
zprfsz你但凡有一丁点的法律常识,权利意识甚至最基本的人类理性,就会发现你自己论调中的漏洞,如果你不承认你是文盲法盲,那就只能说明你的立场有问题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10:49
文字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0:41发表的:
zprfsz你但凡有一丁点的法律常识,权利意识甚至最基本的人类理性,就会发现你自己论调中的漏洞,如果你不承认你是文盲法盲,那就只能说明你的立场有问题

文字文字

大排同志,估计他们在现有车库里养猪的常识很丰富,

至于法律常识、权力意识和基本的人类理性,

肯定是没有啦!您太高估他们了。

嗯,关于猪的理性,他们一定还是很熟悉的。


[s:28]  [s:29]  [s:18]  [s:58]  [s:59]  [s:22]  [s:24]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10:58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0:41发表的:


对于这种讲不出什麽道理,只会犯混的人,我的态度是不值得理采。否则会降低我的身份。
如果论坛中没有一点民主气氛,也就不能称之为论坛,不如改叫一言堂。

降低你的身份?笑话!

人家大排是堂堂的博士,

你们,不就是车库养猪的么?!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1:09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8 20:38发表的:
4、停车场不仅是有车族的事情,"车得其所,人行有道"是一个高尚社区的环境问题,关系到我们的家园是否美丽,是关系到每位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

我好像从来没听谁说过长安新城是一个高尚社区,而且我至今也没弄清楚什么是"高尚".我知道的就是我只想住在一个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基本权利和尊严受到尊重的地方,如果人被奴役被欺凌,住在水晶宫里又何谈幸福.
去你的高尚吧,我宁愿有安全有尊严地生活在一个垃圾场,因为我可以用自己的智慧,劳动和金钱来改变它,我不愿住在一个别人把我当成被监护者,当成哑巴,当成囚犯,当成随意摆布的弱者的"高尚"社区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1:13
美国独立先驱们曾说过:难道和平那样甜美,生命那样可贵,值得当奴隶和戴枷锁来换取么?

我也想问一句,难道高尚的面子那样重要,一点点便利那样可贵,值得付出业主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来换取么?
作者: explore    时间: 2005-5-10 11:15
大成也混进论坛了,大家注意,别让奸细伤了大家的和气了!

大家团结起来,抵抗大成,维护我们的权益了!!!!
作者: explore    时间: 2005-5-10 11:20
请问zprfsz
你怎么是5月8号才注册的了!!!
你平时怎么干什么去了!!!
作者: yrj    时间: 2005-5-10 11:54
我怎么看也看不懂了,本来大家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讨论问题,怎么变成了内部攻击了。姑且不论开发商有没有合法的规划手续,首要要弄清楚的是开发商为什么在当年没有按时施工,而当大家都以入住时,不经业主同意,拿着一份已经过期的规划证来说事,虽然其经过运作,办理了延期。在当年大家没有入住时,为什么不随着月圆同时施工,如果当时同步施工,安全还是有保障的,而现在再开工建设,一方面存在着对月一、秋四两栋楼体基础造成破坏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说明大成的目的不纯,当年很可能是为了减少投入,不建所谓的车库,现在有可能迫于政府某些部门的压力,开工建设,归其原由,大成决不会为了方便业主,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而建车库,最有可能的是大成没有按法规要求,建设足够的地下人防面积,打着建车库的幌子建人防。在大成所发的“告业主书”中,已经明白无误的表明了这一点。故而广大业主应该明白大成真正的目的,然后再讨论该不该建的问题。大成会为业主利益考虑,简直是天方夜谈,在我所接触过的开发商还没有见过一个为业主考虑的。(我自己是从事房地产工作的)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2:16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0:41发表的:


对于这种讲不出什麽道理,只会犯混的人,我的态度是不值得理采。否则会降低我的身份。
如果论坛中没有一点民主气氛,也就不能称之为论坛,不如改叫一言堂。

什么叫一言堂?不让别人讲话才叫一言堂,现在没人堵着你的嘴,
你不是说我讲不出什么道理么?首先跟你这样的态度我根本就懒得讲道理,其次事实上我已经讲了这么多了,请你回应.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2:20
下面是引用yrj于2005-05-10 11:54发表的:
......大成会为业主利益考虑,简直是天方夜谈,在我所接触过的开发商还没有见过一个为业主考虑的。(我自己是从事房地产工作的)
说的太对了,这样的理性发言让人心服口服
作者: 温柔黑客    时间: 2005-5-10 12:20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0:41发表的:


对于这种讲不出什麽道理,只会犯混的人,我的态度是不值得理采。否则会降低我的身份。
如果论坛中没有一点民主气氛,也就不能称之为论坛,不如改叫一言堂。
我认为你说的很对 [s:18]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2:22
下面是引用温柔黑客于2005-05-10 12:20发表的:

我认为你说的很对 [s:18]

哥们,你怎么4月30号才注册?是来凑什么热闹的 ?[s:24]
作者: 温柔黑客    时间: 2005-5-10 12:26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2:22发表的:


哥们,你怎么4月30号才注册?是来凑什么热闹的 ?[s:24]
我一向支持有理的一方 [s:14]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12:34
下面是引用温柔黑客于2005-05-10 12:26发表的:

我一向支持有理的一方 [s:14]



是“无故侵害业主权益就有理”的一方吗?

还是“用现有、但不起用的车库准备养猪”的一方?!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作者: zprfsz    时间: 2005-5-10 13:37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2:22发表的:


哥们,你怎么4月30号才注册?是来凑什么热闹的 ?[s:24]

我感觉论坛中不但缺乏民主,还有点欺生。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5-10 13:56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3:37发表的:


我感觉论坛中不但缺乏民主,还有点欺生。
文字文字


“欺生”?别逗了!

那得看你是KFS的奸细,还是真正的新来业主!

真正的新来业主,我们绝对欢迎!!!

至于混进来、冒充业主实为KFS奸细的嘛,

自然和过街老鼠享受的待遇一样!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s:26]  [s:26]  [s:26]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4:05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3:37发表的:


我感觉论坛中不但缺乏民主,还有点欺生。

坛子里新人多了,干嘛大家会对你们几位这么感兴趣?如果你们客观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谁也没有批判你的权利,
而且即使像你们现在这样豪无根据地说着一些自己都编不圆的话,还首先攻击别的业主,也没有人来封你的用户名,没人剥夺你说话的权利,你凭什么说这里没有民主,欺生?
有道理就拿出来辩论,没道理就请阁下保持安静,明白么?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5-10 14:08
对于几个跳梁小丑,咱们不要理TMD!
省点力气对付KFS!
捍卫自己最核心利益的人,对那些鸟语不屑一顾!
他们为什么4月30号才注册,不是很明了吗?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5-10 14:22
楼上说得对,就此封笔,有工夫干点什么都比跟这帮人嚼舌头有用
作者: 渔公移衫    时间: 2005-5-10 14:24
1、修停车场的利与弊

开发商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没错的
修建停车场(包括绿地恢复),开发商要投入500万以上,这笔钱是我们业主的购房款,是开发商的利润的一部分,可见修建停车场对开发商是不利的,这种说法太偏颇,难道一点回报就没有?不卖不租,免费给业主使用?如果不是因为来自上面或下面的压力开发商是不会主动修建停车场的。对业主来说,(如果不是因为安全隐患)开发商用已到手的利润解决业主的停车难问题应是好事,小区内的私车增加超出原设计停车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占路停车给无车的业主也带来很大不便,
因此,修停车场对所有业主都是有好处的。有好处也是有代价有前提的




欢迎光临 长安新城 (http://caxcnet.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