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大家想到这种结果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萝卜皮    时间: 2005-4-29 11:50
标题: 大家想到这种结果了吗?
我了解到这样一个情况:五棵松南的“今日家园”也是在业主入住半年后 紧贴着新楼建会所,挖了10米深的大坑,让业主阻止了,但从2001年到现在已4年了,一直敞着,没有下文,我担心我们是不是也是这个结果,以上仅供大家参考。
作者: xixier1976    时间: 2005-4-29 11:58
即使是这种结果,也说明开发商输了。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4-29 11:58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车土也不能让他们拉出去!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5-4-29 12:03
不管怎样这也是斗争的结果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5-4-29 12:20
要真是这个结果就是斗争胜利的第一步,就是挖的土必须填上
作者: 秋月如钩    时间: 2005-4-29 12:30
如果开发商不把花园恢复原貌,我们可以用物业费聘请别的施工队伍来完善它。
作者: 大拇指    时间: 2005-4-29 12:38
肥水不流外人田,这里的土是咱们家的,让他们挖也是白挖,一铁锹也不能带出去!!!!!
昨天他们不是换了一台小型挖土机吗,这就说明他们现在快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大的挖土机每天在这里停留的成本已经吃不住了,改换小型的挖土机了。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5-4-29 12:44
只要没挖坑,敞着没事。让楼上的撒花子,草子什么的。不就盖住了吗。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4-29 13:15
同意!

只要不再继续挖,

就是胜利!

他们不回填土,

我们就自己来!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5-4-29 13:20
下面是引用ranerliping于2005-04-29 13:15发表的:
同意!

只要不再继续挖,

就是胜利!
.......
同意,还能来个植树节
作者: 过路房客    时间: 2005-4-29 13:21
赞成大家的观点,自己的家园自己建
作者: 藤条    时间: 2005-4-29 14:12
植树节,我赞同,省得老被单位拉到破山沟干活,在家门口种多好,既为绿化做了贡献,又美化了自己的家园 [s:24]
作者: 网缘    时间: 2005-4-29 14:35
同意
大不了由业主自己填,填完再找大成要工钱
作者: 萝卜皮    时间: 2005-4-29 17:54
各位真有志气,我们一定能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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