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关于物业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地    时间: 2005-2-21 11:43
标题: 关于物业费
暂缓交纳物业费的几个理由:
1、物业合同好些都是霸王条款,需要重新签订。
2、由于我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有资格成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单纯靠我们业主的力量,成立不起来,所以烦请物业和开发商操办此事,只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合同重新修订,我们才能交纳物业费。
3、小区安全不好,比如前几天收费品进入小区追打业主事件,说明物业保安有问题,请公示保安不去制止的理由,给业主一个解释。
4、秋元入住一年半来,仍然有部分单元门禁系统至今无法投入使用,请给出合理的理由。
5、下雪了,部分小区内道路无人清扫,致使现在路上有多处黑冰。

请大家继续补充。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5-2-21 11:53
我们还是应该开会讨论,不要在网上说,免得物业小人又想出什么恶毒的点子。还是定一下具体时间吧。大地,还是你组织一下,如何?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5-2-21 11:55
支持大地组织一下.这是群众的呼声,
作者: 大地    时间: 2005-2-21 12:03
大家沉住气,这个时候,着急不应该是我们呀。你那么容易被一个律师函吓倒吗?让物业自己想办法吧。
作者: 拉力赛    时间: 2005-2-21 12:09
哈哈.

会发生物业到法院同时起诉1000家业主的情况吗??  又有新闻报了。  哈哈
作者: wood    时间: 2005-2-21 12:30
哈哈,那样新闻题目是什么呢?
“物业公司对野猪的集体诉讼!”
作者: boy77    时间: 2005-2-21 12:32
成立业主委员会还缺无业和开发商什么手续?
作者: 剑影    时间: 2005-2-21 12:34
我支持大家不交物业费,这样的物业早该下课了。
作者: 大地    时间: 2005-2-21 12:35
下面是引用boy77于2005-02-21 12:32发表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还缺无业和开发商什么手续?
法律角度讲,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开发商和社区居委会招集。他们不赞成,根本没法弄。
作者: 大饼一号    时间: 2005-2-21 12:38
下面是引用carriekj于2005-02-21 11:53发表的:
我们还是应该开会讨论,不要在网上说,免得物业小人又想出什么恶毒的点子。还是定一下具体时间吧。大地,还是你组织一下,如何?


聪明之举!我们应该把智慧汇集起来,争取我们应得的权利!人多力量大,大家一起努力吧:
[s:55]  [s:55]  [s:55]
作者: 剑影    时间: 2005-2-21 13:03
楼主们,不要老在网上说,底下也要有行动啊。大家会支持的!
作者: wood    时间: 2005-2-21 16:12
以前也有换了物业公司的小区,人家是怎么做的,能否借鉴一下!
作者: dragon8    时间: 2005-2-22 12:35
还有啊,物业把地下室全出租了,它们有权利吗?弄的小区污七八糟的什么人都有,那不是我们的公摊面积吗?
作者: 过路房客    时间: 2005-2-22 17:59
支持,适当时机可以集体讨论一下,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5-2-23 09:57
下面是引用大地于2005-02-21 12:35发表的:

法律角度讲,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开发商和社区居委会招集。他们不赞成,根本没法弄。

凭的哪一条啊
作者: 冰冰河    时间: 2005-4-14 15:19
前几天收费品进入小区追打业主事件 真的有这种事情? 我靠 出离愤怒了 我要是再交物业费 我成啥了
作者: fdyx    时间: 2005-5-2 08:37
希望大地组织一下,大家支持,联合起来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作者: 水煮草鱼    时间: 2005-5-2 21:02
大家团结一心,不交物业费,这样 物业的服务水平才有提高! [s:25]
作者: 倩影    时间: 2005-5-4 20:55
下面是引用水煮草鱼于2005-05-02 21:02发表的:
大家团结一心,不交物业费,这样 物业的服务水平才有提高! [s:25]
你说的忒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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