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玛雅人 发表于 2013-11-20 15:40 国家规定是自业委会成立之日起物业和开发商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作废。 如果你把物业费交给原物业,新物业进 ...
小南瓜 发表于 2013-11-20 15:15 这事儿是真的吗?请业主委员会的同学给个准信儿! 我家下个月停车费要到期了。 ...
长安新城的人 发表于 2013-11-25 16:22 物业太强势了,又是发短信、又是发律师函的,业主们应该团结起来,强烈要求物业公开收支明细,看看到底有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