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参加“书香丰台”阅读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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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安新城居委会
时间:
2013-10-18 15:26
标题:
参加“书香丰台”阅读系列活动
本帖最后由 长安新城居委会 于 2013-10-18 15:54 编辑
关于参加“书香丰台”阅读系列活动
摄影作品征稿的通知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为了深入开展“书香丰台”阅读系列活动,营造书香社会,倡导广大民众多读书、读好书,根据区文委通知精神,定于2013年11月中旬举办“书香丰台”阅读系列活动摄影展。通过百姓手中的镜头,歌颂祖国建设发展,展示我区人民幸福生活景象以及展示读书美好瞬间。现面向辖区征集摄影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日期
2013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
二、征集内容
1.展示人们快乐阅读的特写。
2.展示人们悠闲阅读的场面。
3.展示益民书屋读书的场景。
4.展示我区人民文化幸福生活景象。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符合内容要求,格调健康向上,富于艺术感染力。
2.应征作品以纪实抓拍为主,不提倡摆拍。谢绝电脑合成、翻拍、换底等做法,对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3.应征作品按放大24寸,3∶2(60公分×40公分)的规格处理。照片的分辨率是4725×3150。1200万像素。
凡是传统相机拍摄的作品,底片需扫描,按放大24寸照片(40公分×60公分)的标准处理。
参加应征的作品要按照以上标准提供电子文档。
4.应征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主题和相关说明等,填写应征作品登记表。
作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拍摄地点 拍摄时间
主题阐述 相关说明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职称
通迅地址 邮政编码 区号
联系电话 评审结果 编号
备 注: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5.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应征作者需要留原始数据文件。
6.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方以及承办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对入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以其他形式宣传等权利。
8.请将作品应征登记表(见附件)及作品电子版于2013年10月24前报
939207619@qq.com
或
xxuyuling222@sina.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玉玲
联系电话:68696369
作者:
各拉丹东
时间:
2013-10-24 15:55
好活动
欢迎光临 长安新城 (http://caxc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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