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科奇 发表于 2013-10-12 08:53 牢骚没有用。你报名参加楼长了吗? 业委会也需要你的积极行动。
快疯了 发表于 2013-10-12 18:28 我发牢骚是因为你们没有行动,成立时间不短了,你们有什么行动吗?是我报名楼长你们就有声了吗?业委会需 ...
ztera 发表于 2013-10-15 15:49 无论如何,业委会应该在小区论坛多“出声”,潜水绝不应该。像我这样的很多业主都眼巴巴的期盼着,也对小区 ...
远山 发表于 2013-11-1 16:35 不太懂物业法律,能否先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现物业签署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物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今后与物业 ...
tiger 发表于 2013-11-5 14:03 据我所知,这个工作正在进行中,马上会有进展了 第二次业主大会会有征求大家意见和投票的过程,到时需要 ...
杭杭妈 发表于 2013-11-14 15:36 1区1号楼东北边新换了小铁门,很好!但小开门下面装了一横杆,挺不方便自行车进出的!给物业打了电话,回复 ...
仰望蓝天 发表于 2013-11-27 09:03 业委会的同志您好,你们有办公地址或电话了吗?你们代表我们业主的利益。我们也想帮你们想办法,向你们反映 ...
长安新城业委会 发表于 2013-11-27 10:28 关于业委会办公用房: 业委会一直在积极努力的争取,大家看看来自物业和房管局的答复: 1)物业方面的沟通 ...
长安新城业委会 发表于 2013-11-27 15:28 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如果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业委会需要进行物业选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