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再论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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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老
时间:
2012-11-28 22:11
标题:
再论物业费
本帖最后由 长老 于 2012-11-28 22:15 编辑
这些年一直没有交物业费,当初和物业的楼管说的很清楚,交物业费的前提是必须解决几件事情,包括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安保等,楼管知道这几件事解决不了,几年来也没再找我要过。今年换了楼管,又开始找我,我有提出了这几项要求,他和我辩解称物业费包含多项,并给了我一张单子,我看上边有水泵、电梯、卫生等。他说我提的这些都只属于服务范畴,如果我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减免物业费中服务费这一项,但是其他的不能免,可是单子上服务费占物业费的比重很少。
其实大家都觉得物业很差,但是客观来说物业合同是事先制定的,已经规定了物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当初买房时也签了字。从法律上讲,其他项比如水泵、电梯等物业的确履行了合同,服务、卫生物业没有履行,我们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但是没有理由拒绝支付全部费用。只是合同中对服务费所占比重不太合理,应该占到物业费的50%以上。
另外,关于地下室出租收入、停车收入、广告收入等,虽然我们都知道应该归广大业主所有,但是如何量化,如何监督呢?
以上所言完全是按照个人理解,不知道是否正确,欢迎讨论。我只是想一点,如果日后业主和物业关于物业费的事打官司的话,业主如何应对,胜算的机会有多少?
作者:
runyin
时间:
2012-11-28 22:29
今天物业人员跟我说停车收入跟我们业主木有关系,我无语。拒绝交物业费。
作者:
吃草的牛
时间:
2012-11-29 09:09
物业就是欺负业主不团结,胆子小,用法律说话,国家制定法律初衷是好的,关键是执行出现了问题,但是国家也知道,执行容易出现问题,所以也进行纠偏,我们业主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以及各种纠偏手段,维权!
作者:
kebeir
时间:
2012-11-29 11:35
要求物业提供电梯广告的收入,地下室出租的收入等,这些都是归业主的,把它们均摊到每户,这也是应该给你减免的。
作者:
monkey
时间:
2012-11-29 11:40
说的有道理。
作者:
南葛小将
时间:
2012-11-29 15:18
作者:
阿如
时间:
2012-12-1 21:06
没人找我要物业费呀,另外今年续租车位,让我签和物业费捆绑的合同,我签了,就办了车证,交了班车证的钱,10个月过去了也没 来要物业费。交物业费的前提就一条,清理我家傍边的地下出租,太吵。关于地下出租,说实在的现在比过去好些了,可能物业加强了管理。打架的少了,在地面窗下打电话的少了。
作者:
爱乐者
时间:
2012-12-1 21:13
不光是吵,关键是不安全。前些天不是又有地下室着火了吗。另外我觉得今年闹蚂蚁,可能也和租地下室有关。
作者:
夜幕
时间:
2012-12-1 22:35
物业什么都跟物业费捆绑就说明他们心虚,为什么有的小区业主都主动交物业费,而且现在哪有不服务先收费的,更可笑的是他们的解释是他们要发工资。
作者:
行者
时间:
2012-12-2 10:58
我感觉业主大会明年上半年应该能成立了,十八大会带来利民的新变化,物业费可以那时候再说。
作者:
我的下午茶
时间:
2012-12-2 12:19
我倒是很想交物业费,但物业真让人无语,之前来过电话说物业费的事,我提及,门禁等坏了很久怎么也没人修,答曰“修理业主也会破坏”注入此类,凡事他们不作为的事全是因为业主素质低下,原来我们在他们眼里竟如此不堪,何必还巴巴只送钱给他们!
作者:
为了车位
时间:
2013-1-14 11:51
交物业费不是问题,问题是值不值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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