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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北京住建委:物业公司必须公布收支 否则将清除 [打印本页]

作者: 风过留痕    时间: 2012-1-11 11:36
标题: 转-北京住建委:物业公司必须公布收支 否则将清除
小区有哪些收入和哪些支出,居民将会一清二楚。今年是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年,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给物业公司发出“最后通牒”:3月31日前,必须主动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项目收支情况。

根据市住建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3月31日前,须以项目为单位,主动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项目收支情况以及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此外,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都要开展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开放周活动,确定开放时间后,指派专人接待业主检查二次供水、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市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定期开放制度。

市住建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否则将被逐步清出北京市场。

刚看到这则新闻,是个好消息。希望能在咱们的小区落实。
作者: 山外山    时间: 2012-1-11 16:36
关注
作者: 维C    时间: 2012-1-31 14:12
积极关注
作者: wjuyi    时间: 2012-2-3 10:44
是个好消息!
关键是有人出来带头监督啊!
作者: qiaoyg    时间: 2012-2-1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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