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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会不了了之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九九归一    时间: 2011-5-1 12:25
标题: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会不了了之吗?
禁用面粉增白剂、醉驾入刑、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一批民生新规今日起将正式实施。

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80号令”)今日起正式实施,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上述四项新规唯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没有强制性,仍然只是倡导。90年代中期北京就在公共场所禁过烟,结果最后不了了之虎头蛇尾。北京1991年的细则对违规者的罚款为20元至2万元,此次新版《实施细则》将经营者违反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的处罚额度提升至500元至3万元。但是新细则的“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违反室内禁烟应处以何种处罚等条款。

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的卷烟产量2009年便占全球的48%。目前我国有3.5亿烟民,烟草行业上缴税收近三千亿元,因而在中国吸烟与产烟有深厚的土壤,这也就是我国为什么加入世贸组织后难以兑现禁烟承诺的根本原因。似乎禁烟成了一种姿态,不过这种姿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那么的敷衍了事。中国禁烟,与其说是民众阻力大,不如说是相关利益部门难以割舍的利益纠结。

链接:关于公共场所的界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公共场所指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作者: 朽朽老人1    时间: 2011-5-5 10:19
中国人从来都是治标不治本。不从源头治理,就象当年治理塑料袋一样,不从生产企业开始而是从最未端的使用环节治理,并且也是一阵风,这阵风过了,大家该怎样还怎样。估计这次禁烟也是外甥打灯-照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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